各下属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赣南医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现启动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结题的“国创计划”项目,主要包括2020年及之前立项的“国创计划”项目。
二、具体事宜
1.各下属学院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年度学生项目团队开展中期验收申请和结题验收申请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内容的真实性和审查工作。
2.校团委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组织全校结题验收的初审工作,并向省教育厅报送学校项目结题验收项目情况。
三、材料报送
1.线下报送。请各下属学院组织各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团队填报“项目中期验收表”和“结题验收表”(附件1、2),并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审批,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线上报送。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负责人于4月18日前通过立项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中期验收和结题验收信息报送。2020年及以前项目登录网址(http://jxdc.jxedu.gov.cn/cxcy/);2021年及以后项目登录网址(http://jxdc.jxedu.gov.cn/cxcypt/Index)。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学院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项目所在学院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学校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成果的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学院需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学校将持续优化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